(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检察院供稿)
2005年以来,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院针对群众举报特点,积极采取措施鼓励实名举报。由于宣传到位,措施得力,辖区内群众参与举报犯罪的热情高涨,实名举报数量迅速上升,2005年至2006年第一季度,该院共受理举报线索56条,其中实名举报有28条,占举报线索总数的50%,同比上升50%;而且线索质量显著提高,该院自侦部门立案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9件14人,均来自群众实名举报。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明确宣传主题,注重宣传效果
该院在工作实践中感受到,举报知识普及是举报工作的基础,只有宣传到位了,群众才能充分了解举报工作的职能、范围、程序等有关规定,也才能有针对性地提供职务犯罪线索。为此,他们十分注重举报宣传,将传统宣传方式与现代化手段充分结合,极大地丰富了举报宣传的内容与形式。一是精心设计宣传材料。注意研究群众举报的心理特点和实际需要,在宣传材料的设计上下工夫,把举报工作规定转化为简单易懂的法律小贴士,编写了《扰乱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渎职犯罪有哪些?》、《多种举报方式任您选择》、《实名举报好处多》及《举报注意事项》等一系列宣传材料,生动活泼地介绍举报的实体性与程序性规定,倡导实名举报;二是加强日常宣传。在人口较为集中的三个街镇设置宣传栏,有针对性地设计流动展板、宣传材料等,定期宣传实名举报、检察机关受理案件范围、保护举报人和奖励举报有功人员措施等内容,使举报工作的相关规定深入人心;三是借助媒体传递信息。主动与新闻单位联系,充分利用其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的优势,及时有效地传递实名举报的相关信息,并根据不同媒体的受众特点,确定宣传工作的重点。
二、畅通举报途径,严格保密制度
该院意识到,群众有了举报热情,还需要有畅通的举报途径,应当从工作制度上保证举报途径的便利与安全,实现检察机关与举报群众的充分沟通。一是开展下访接待活动。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预约接待,检察长深入辖区内的纺织社区、宁宝社区等多个社区开展接待、法律咨询活动,接受群众控告、举报,在接访群众的过程中,以案释法,打消群众顾虑,鼓励实名举报;二是拓宽举报受理渠道。在常规的来信举报、来访举报、来电举报的基础上,推出了预约举报、密码举报、网络举报等新型举报方式,以方便不同层面的群众举报,有效拓宽线索来源;三是加强举报保密工作。遵守举报保密的有关规定,坚持专人管理实名举报线索,在举报的受理、登记、转办和保管等各个环节严格保密,严肃查处任何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为举报人负责,让举报人放心,切实维护公民依法举报的合法权利。
三、处理实名举报,实行优先制度
该院规定,凡是实名举报均实行“三优先”制度,即优先受理、优先调查、优先向举报入反馈结果。通过落实“三优先”制度,把优先处理实名举报、文明接待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有机结合,强化了办案责任,坚持解决实体问题与解决程序问题并重,增强办案透明度和公正性,提高了办案质量、效果和效率。同时,对于不能立案的实名举报线索,在反馈举报人的同时耐心细致地解释有关法律条文,说明调查情况,让举报人心服口服,接受处理结论。对2005年以来的28条实名举报线索,该院均做到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初查,第一时间反馈。快速处理实名举报,既树立了检察机关公正、依法、高效的办案形象,又起到了很好的导向作用,有效地引导群众准确举报、署名举报、如实举报。
四、兑现奖励制度,切实取信于民
为了调动群众举报热情,该院始终坚持举报奖励刻度,积极主动地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取得大力支持,专门设立了举报奖励基金。对查证属实的实名举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举报有功人员及时进行奖励。同时,选择典型案例,适时地向社会公布奖励案件名单,让群众充分了解检察机关倡导实名举报、打击职务犯罪的信心和决心,动员和鼓励群众踊跃参与打击职务犯罪和反腐败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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