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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检察建议令国有资产“升值”30万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供稿)

    2006年4月的一天,江苏新沂市草桥水利站在该市水利局监督下,拍卖一栋原堰头水利站的二层办公室楼。经过层层竞拍,该楼台以56.1万元成交。然而就是这同一座小楼,早在去年10月20日,也曾经由同一家单位拍卖,只不过,当时参加竞拍的,只有拍卖方私下通知的五个人,成交价25.3万元。同一座小楼为何短短半年之内竟狂飙30余万元?


摇摆不定的收礼人

    2004年初,新沂市堰头水利站并入草桥水利站,原有的房屋和土地都闲置起来。头脑活络的堰头林庄村村民胡某想把这幢房屋买下来用于经营。他通过一位朋友——草桥水利站下岗工人陆某牵线,找到草桥水利站站长曹华志,却被曹一口回绝了。

    同年4月的一天,胡某和陆某把2000元钱放入八宝粥箱子里送到曹家,再三叮嘱把东西留着自己吃不要送人。胡某再次提出要购买房屋,陆也表示想购买房屋后院的土地,曹华志依然没有同意。

    同年8月的一天,胡某故伎重演,在娃哈哈饮品的箱子里又放了2000元钱送到曹家,再次提出要购买房屋,这次曹华志留下了个“活话”,说还有别人要买。因为怕被别人抢了先,胡某又给曹送去2000元。
曹华志收下这笔钱后,心中惴惴不安。他想把钱退给胡某,却又不甘心全部退回。几天后,他拿了2000元钱来到胡某家里,放在胡家的洗衣机上。胡某看到后,连忙又给曹华志送了回来。

    送出钱后,胡某一直等到2005年中秋节前,总也等不到水利站拍卖的好消息,“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他咬咬牙,又给曹华志送去1万元现金。曹华志拿到钱后,考虑再三,最终决定把钱以胡某的名义存起来,把存单还给胡某。几天后,胡又把存折换成了现金,再次塞给曹华志。曹华志在金钱诱惑与职务廉洁之间摇摆不定,最终做了金钱的俘虏。

拍卖背后的“黑幕”

    到底是拿了人家的手软。2005年9月,曹华志向县水利局提出申请,要求拍卖堰头水利站楼房。水利局同意后,决定由水利局财审科派员监督拍卖过程。

    很快,曹华志主持召开水利站工作会议,经过“集体研究”决定,以25万元的超低价格拍卖堰头水利站房屋。曹华志马上打电话通知胡某,让他做好准备。

    为了使胡某能够低价购买到房屋,曹华志并没有按规定发出拍卖公告,而是临时找了几个“托儿”,让他们在拍卖那天来“捧个场”。由于曹华志的操纵,胡某以仅比底价高出了3000元的价格,买到了堰头水利站的二层小楼(连带一个后院),以及八间瓦房的全部建筑。但是曹华志却疏忽了一个重要情况,就是中间人陆某想要买水利站后院的要求没能满足。陆某对胡某和曹华志极为不满,曹华志担心陆某对他的受贿过程一清二楚,很可能会告发自己。无奈之下,2005年12月,曹华志将1.5万元钱退还给了胡某。

二次拍卖升值30万元

    2006年4月初,新沂市检察院接到群众署名举报,称草桥水利站站长曹华志有受贿行为。检察长交举报中心进行初查。举报中心迅速查清了曹华志在经济往来中涉嫌收受贿赂,为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初查中还发现,曹华志与胡某恶意串通,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国家利益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为无效民事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新沂市检察院遂依法向新沂市水利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责令草桥水利站将原拍卖款返还给买方,并收回土地房产相关证件,以保障国有财产不受损失。同时,建议对堰头水利站重新拍卖,确保公正合法。最终,堰头水利站被合法拍卖,成交价比第一次拍卖价高出三十余万元。同时,曹华志因涉嫌犯罪被移交侦查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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