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宣传周专题

初查一线索 挖出四蛀虫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供稿)
    2005年上半年,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陆续收到群众举报,反映该市供销联社主任彭某涉嫌经济问题。但举报内容比较笼统,很难确定是否有初查价值。而该市供销系统对彭某的举报不断,无形的压力让干警们感到事态严重。查还是不查?经过反复权衡,举报中心最后下定决心,查!

吃透案情,选准突破口

    经过对众多举报材料认真细致的梳理,举报反映问题的轮廓逐渐清晰。然而,哪些是事实,又从哪件事入手,能做到既不打草惊蛇,又能突破犯罪呢?干警们一方面召开案情分析会,另一方面迅速秘密查清了彭某的基本情况,发现彭某财产与其收入明显不符,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经过分析,举报材料中的两条线索逐渐纳入了办案人员的视线之中,一是彭某2001年从省农资公司领取了一笔用地过户费的问题,二是彭某以单位或个人名义从该市棉麻公司拿钱的问题。为确保迅速突破,主管检察长决定双管齐下,两条线索一并初查。选准了突破口,初查方案也就水到渠成。时机成熟,对该案的初查就此拉开了序幕。

排兵布阵,合力攻坚

    既要对两条线索同时展开初查,又要不惊动彭某,这无疑是对该院仅有5名干警的举报中心的一大挑战。干警们从知情人处了解到,2001年汨罗农资公司在与省农资公司的经济往来中,汨罗农资公司将一块地过户给省农资公司抵债,过户费用30万元由省农资公司支付。这笔钱由彭某一个人到长沙取回,可能未入公司收入帐。经请示检察长,决定兵分四路展开初查:第一路秘密找汨罗农资公司与省农资公司用地过户的知情人了解详细经过,第二路到汨罗市农资公司查实此笔款项是否入帐,第三路到省农资公司调查取证,第四路分别找汨罗棉麻公司经理与出纳调查彭某在棉麻公司的经济手续问题。四路人马像网一样撒了开来。为确保不走漏风声,办案干警巧妙地打了一个“时间差”,去省农资公司的干警头天晚上到第二天上班即开始查帐,去棉麻公司的干警第二天下午三点才传汨罗市农资公司经理何某及出纳刘某到院询问。第二天下午5时左右,焦急等待的干警们终于等来了好消息:彭某确实从省农资公司领了30万元现金,棉麻公司经理何某也承认彭某确实以个人名义从该公司借出了35万元现金,都印证了举报材料列举的事实!

顺藤摸瓜,拔出萝卜带出泥

    兵贵神速!办案人员马上对棉麻公司近三年的收支情况进行盘点,同时传唤何某和刘某。对何某与刘某的询问,刚开始并不顺利。两人对有关彭某的问题闭口不谈,但是另几路人马的好消息不断传回举报中心:在汨罗市棉麻公司的帐册中发现了彭某借款35万元的借据,另外还发现供销联社收取棉麻公司300万元的收据……
    亏损上千万的棉麻公司,何以有300万元“利润”上交供销联社?有猫腻!办案干警当即再次传唤刘某。刘某在干警的攻心战前无法再沉默了,他交待了公司集体以截留销售收入不入帐的手段,共截留收入700多万元,都交给了经理何某设立“小钱柜”的事实。干警们交换情况后,又一次询问何某。何某一听办案干警找到了彭某35万元的借据,掌握了自己公司的截留问题,豆大的汗珠立马冒了出来。他见再也无法隐瞒,只得一一交待。使干警们特别兴奋的是,何某还交待,彭某及供销联社财务股长徐某以单位改革费用的名义在他手上拿走了10万元现金。
    初查到这时候可以正面接触彭某了!经过报检察长批准,干警们立即传唤彭某到院询问。彭某刚到检察院时,还心存侥幸,避重就轻,百般狡辩。但当办案人员将从省农资公司取到的书证和何某的证言拿出来时,他傻眼了,万万没想到办案干警已掌握了这么多的证据,为减轻自己的罪责,他开始主动交待……
    该供销联社财务股长徐某,个体基建老板冯某的问题逐渐暴露出来……
    为迅速固定证据,干警们来不及休息,又马不停蹄地外出取证,一个个证据一一印证了彭某的供述。至此,彭某涉嫌贪污、挪用公款、受贿罪,徐某涉嫌贪污罪,何某涉嫌贪污、挪用公款罪,冯某涉嫌挪用公款、行贿罪的案情逐渐明朗化,举报中心迅速将案件移送本院侦查部门立案侦查。
    至此,为期半个多月的初查圆满结束,共移送立案4件4人,“初查一线索,挖出四蛀虫”成为了行内津津乐道的话题,得到了汨罗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受到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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