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宣传周专题

举报宣传揭开贵州“官煤勾结”第一案
(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检察院供稿)

    2005年11月29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终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原遵义县煤炭管理局局长赵大武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万元,从而为贵州“官煤勾结”第一案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说起贵州“官煤勾结”第一案的揭开和成功告破,举报宣传工作可谓功不可没。

    2004年6月18日,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检察院正式成立。由于是新成立单位,有相当一部分群众对我院的办公地点、举报电话和案件管辖范围等都不了解,如不及时广泛的进行举报宣传,将会严重影响我区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因此,我院非常重视举报宣传工作,在挂牌成立后便及时印刷了《汇川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举报公告》、《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立案标准》以及《人民检察院的职权和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检务公开》等举报宣传资料,制作了“举报宣传展板”和“职务犯罪举报箱”,到辖区各镇、街进行广泛的举报宣传。

    强有力的举报宣传工作,很快便收到了成效,举报线索源源不断地流向我院。其中在2004年8月9日,也就是刚到高坪镇进行举报宣传后不久,我院举报中心接到匿名举报电话,称高坪镇关岩煤矿于1999年8月18日发生瓦斯爆炸,造成九死二伤的重特大事故,但作为矿主的田维忠不仅未受到任何处理,还很快就恢复了生产。举报中心工作人员意识到这不是一件普通的重大责任事故案件,其背后肯定隐藏着更大的秘密。因此,便马上约见举报人,要求其到检察院详谈。次日,举报人来到我院,检察长吴唸亲自接待了他。由于心存顾虑,举报人一开始非但未透露更多的情况,且连自己的姓名都不愿意讲。通过吴唸检察长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他终于打消了顾虑,举报了田维忠为逃避处理和尽快恢复生产,向有关人员行贿的情况。

    根据举报人提供的情况,我院立即开展了初查。通过对煤矿老板田维忠进行政策攻心和思想教育,其交待了在关岩煤矿发生九死二伤的重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后,为尽快恢复生产,被原遵义县煤炭管理局局长赵大武以“借”为名索要了现金6万元的事实。至此,贵州“官煤勾结”第一案露出了冰山一角。

    经过进一步的调查,检察机关发现赵大武在遵义县可算得上是个名人,人称“赵大黑”和官场“不倒翁”。这样一个心黑性贪之人在一个产煤大县当了十多年的煤炭局长,岂止才受贿区区6万元,其身上很可能还隐藏着不少问题。因此,我院立即将情况向市院和市纪委进行了汇报,由市纪委先将其进行“双规”。果然,赵大武被“双规”的消息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震动,检举赵大武的举报信源源不断地汇集到我院,举报赵大武涉嫌受贿的金额达到了数百万之巨,立案侦查的时机陡然成熟。

    经遵义市人民检察院指定,我院正式对赵大武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我院投入了全院三分之二的办案力量,并几次北上北京、太原等地调查取证。经过近半年的连续艰辛作战,终于查清了赵大武在2000年至2004年不到5年的时间里,利用担任煤炭局长这一特殊身份,通过帮人办理新建煤矿的相关证照和帮一些事故煤矿恢复生产,索贿受贿,疯狂敛财430多万元。贵州“官煤勾结”第一案成功告破。

    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不管腐败分子多么狡猾,隐藏得多么深,只要我们大力加强举报宣传工作,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犯罪、揭露犯罪,再多的“赵大黑”、“张大黑”也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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